永利官网与红桥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

来源:法学院  作者:艾娟  编辑:张孟凯  发布时间: 2024-02-29 浏览数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》,加强法治人才培养,2月27日,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法学院与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暨交流座谈会。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副校长齐恩平、法学院党委书记梁泽军、院长沃耘及学院相关教师,红桥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周宏,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贾亚强及各部门主任参加活动。

签约仪式暨交流座谈现场

齐恩平介绍了学校和学院的基本情况。他指出,商业大学法学院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,与红桥法院在家事法庭心理干预机制、实践教学、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合作,此次签订合作协议意味着双方的合作水平迈上了新台阶。他希望,双方持续加深友谊,赓续合作精神,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,期待双方本着优势互补、共同发展、互惠互利、合作共赢的原则,开展深入合作,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。

副校长齐恩平讲话

周宏介绍了红桥法院的基本情况和在家事法庭心理干预、法官培训、法学研究等方面的需求。她指出,红桥法院是天津市家事审判的先行试点单位,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,先后被授予“全国优秀法院”“全国模范法院”等称号。她表示,区法院与法学院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,这次签约旨在建立一个更高、更好的合作平台,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,加强资源共享,合力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,促进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。

红桥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周宏讲话

法学院院长沃耘与红桥法院副院长贾亚强代表双方签订《合作协议书》。双方将充分开展法院优质实践教育资源与高校法学教育、法学研究间的深入合作,实现法治人才培养和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双向驱动。

院校双方签订合作协议

签约仪式后,双方就共建实践教学基地、共同开展课题研究、互派人员讲学授课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。此次校院合作,双方将在已有合作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,有利于共同培育法治人才、破解司法难题、推动法治建设进程,对于进一步加强法院理论实务深度融合、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大助力。(审稿:梁泽军)